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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来啦!2017年度陈村镇保障性住房(200套)开始配租了

2017-09-19 绿色陈村


好消息来啦!

2017年度陈村镇保障性住房(200套)开始配租了

符合条件的群众可申请租用。



为贯彻落实我镇住房保障工作,解决住房困难家庭以及企业员工的住房问题,根据2017年度陈村镇保障性住房工作安排,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制定了“陈村镇“印象花园”政府公租房配租住房保障工作有关申请条件和标准通告”,将位于陈村镇西淋山国通大道北侧的“印象花园”政府公租房作为镇政府保障性住房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出租。


以下两类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1

一类是具有陈村镇户籍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的家庭均在顺德区居住且不少于一人具有陈村户籍。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680.3元/月(上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

3、在顺德区范围内,家庭成员人均拥有房产面积不高于15平方米。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产权证的房产可不计入人均拥有房产。

4、家庭成员人均资产不高于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7倍,即是75600元。


2

二类是陈村镇范围务工的企业员工。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陈村镇工作。

2、申请人在顺德区范围无拥有房产。


租金标准


顺德区陈村镇户籍家庭承租“印象花园”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如下:

(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第一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 1800元/月;月租金标准:保障面积部分1元/平方米,余下面积部分3.1元/平方米。


第二档:1800元/月≤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 2680.3元/月;月租金标准:保障面积部分3.1元/平方米,余下面积部分租金标准如下:朝向南的公租房为16元/平方米,朝向北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为14.4元/平方米)。


注:月租金指导价不高于商品房市场平均月租金标准的80%。承租政府公租房的申请人不能同时领取租赁补贴。以上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水电费分摊。



顺德区陈村镇务工人员承租“印象花园”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朝向南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为16元/平方米,朝向北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为14.4元/平方米,以上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水电分摊费。 



受理地点


1.陈村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申请。


各村居咨询电话

绀现 23830171

大都 23833732

仙涌 23310967

潭洲 23320603、23833000

弼教 23830199

庄头 23310852

石洲 23329282

永兴 23832221、28383265

锦龙 23328621

合成 23833609

南涌 23336592

勒竹 23356656

赤花 23814007

旧圩 23832266、23832268、23832276




2.属陈村镇范围务工的企业员工,申请人(或由企业统一)到建设大厦五楼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规划国土房产科(505室)提交资料。联系电话:陈村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3832211


上述材料若提供复印件,须原件核对。


受理时间:截至2017年10月9日17:00时止。



具体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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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登陆陈村镇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shunde.gov.cn/chencun进行查阅。或者到各村居或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进行咨询。




— THE END —

☀编辑:zjsb

☀来源: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图文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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