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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三名涉事女子已找到

广东民生DV现场 2024年09月09日 22:42
9月6日
成都一名网友发视频称
自己骑车遭遇一辆网约车
“开门杀”摔倒受伤
但网约车及乘客竟然全部走掉

据前述网友讲述
9月6日上午
他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经过一辆车旁边时
车门突然打开将他的电动车顶飞
而涉事车辆司机竟然都没有下车查看
后来才得知是网约车

该网友还表示
车上有三名女乘客
系一女乘客开的车门
但三人听到他受伤
打算报警后转身走了
视频中
该网友要求等警方到来再说
一名女子让他“找司机”

三名女子径直离开 (视频截图)

9月8日
记者私信该网友了解最新情况
未获回复
不过他在账号上
发布了事件最新进展称

“已经接到公安交警的电话,目前涉事网约车及司机已经被找到,三位女乘客也已经向我道歉。因我受伤需要到医院检查,后续的定责和赔偿仍在解决当中。”

据报道
记者采访了解到
此事发生在成都市龙泉驿区
龙泉驿区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
事故目前正在处理当中
三名女乘客已找到
涉事网约车已被暂扣
但事故相关责任目前尚未划分清楚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是车辆停放违规,乘客开车门引发事故,则应由司机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责任;如果当时车辆未违规停放,则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比例。”
胡磊律师具体分析认为,在司机未违规停车的前提下,如果能够证实司机当时履行了提醒义务,但乘客下车时未能履行观察注意的义务,导致事故发生,乘客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若司机没有履行提醒义务,司机承担主要责任,乘客也要承担一定补充责任;如果司机和乘客都履行了各自义务,还需要明确骑车人的责任。
胡磊律师还指出,如果涉事车辆为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下客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网约车,那么网约车公司或平台应与司机、乘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如果网约车司机明知发生事故还驶离现场,则涉嫌肇事逃逸。”

来源:极目新闻、政法频道等,如有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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