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4位厅干被处分,黄来芳获刑13年

白鹭洲知政 2024年08月26日 22:17

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原常委

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黄化锋被“双开”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马鞍山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黄化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化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接受旅游活动安排;


背离组织要求,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正确履职,致使国有资金重大损失;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


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股权投资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化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化锋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马鞍山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化锋(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黄化锋,男,汉族,1969年6月生,安徽淮北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工程师。


长期在铜陵工作,曾任铜陵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六国化工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3年1月起,历任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常委。2020年,任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21年3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人选,3个月后,任马鞍山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市行政学院院长。


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副书记

市政府原市长郑剑戈被“双开”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郑剑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郑剑戈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受礼金;


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剑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剑戈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郑剑戈(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郑剑戈出生于1964年6月,广东茂名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


郑剑戈1986年7月起在广东省湛江市工作,曾任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2008年9月调任肇庆市政府党组成员,次月任肇庆市副市长。2011年11月,郑剑戈任肇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5年任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肇庆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7年,郑剑戈调任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21年,他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卸任汕头市市长。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2024年4月2日消息,广东省汕头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剑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至此番被“双开”。


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

理事会副主任尹璟友被开除党籍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尹璟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尹璟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伪造证据,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


在扶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作中不正确履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尹璟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尹璟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尹璟友(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尹璟友,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1983年11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阜新市委常委、副市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任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级巡视员;2022年4月,退休。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2024年5月19日消息,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原副主任,辽宁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尹璟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辽宁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至此番被开除党籍。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

副行长李吉平被开除党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李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


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污染政治生态;


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钱色交易;


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吉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吉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吉平(资料图)


公开履历显示,李吉平1955年出生,今年69岁,辽宁大连人,高级经济师。


李吉平曾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多年,1994年转往国家开发银行工作,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四川省分行行长等职,2008年至2016年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原副总经理黄来芳一审获刑十三年


8月26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来芳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黄来芳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经审理查明,

2006年9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黄来芳先后利用担任原上海市邮政局宝山区局计财科科长、副局长、局长、上海市邮政公司宝山区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虚列开支等方式,侵吞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95万余元。


2008年1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黄来芳先后利用担任原上海市邮政局宝山区局计财科科长、副局长、局长、上海市邮政公司宝山区分公司总经理、原上海市邮政公司市场部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市场经营部总经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邮政业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66万余元。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来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及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构成受贿罪,依法应当两罪并罚。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黄来芳(资料图)


黄来芳,女,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黄来芳长期在上海市邮政公司工作,曾任上海市邮政公司宝山区邮政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上海市邮政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总经理。


2016年2月,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据“廉洁上海”2024年9月27日消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来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和上海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至此番被判13年。


来源:白鹭洲知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华社


往期推荐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白鹭洲知政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选择留言身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