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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权威发布!

广东教育 2023-06-10

县域普通高中在推进广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寄托着广大农村学生接受更好教育的美好期盼。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广东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我们一起来看详情↓↓↓




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在推进广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寄托着广大农村学生接受更好教育的美好期盼。为整体提升我省县中办学水平,更好地适应新高考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围绕建设高质量普通高中发展体系,遵循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政府责任、促进协调发展、深化教学改革的基本原则,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县中教育质量,促进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推进县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县中整体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健全,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全面消除县中大班额问题。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和教师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基本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三、任务举措


(一)规范高中招生管理。强化招生入学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要求,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地级以上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不得违规招录县中生源。完善普通高中考试招生政策,全面清理挖抢县中优质生源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县中优质生源。加强省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强化招生录取各环节全流程监管,深入开展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优化教师配备,依照条件标准及时补充县中教师,拓展教师补充渠道,选优配强校长教师,大力引进优秀高中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县中从教。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学校精准培养学科教师,积极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县中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教师,可采取面试或直接业务考察等方式组织考试。各地要完成党政机关等其他非教学单位与县中混编混岗及长期借调借用县中教职工、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等问题的清理和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三)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制度,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班主任等岗位倾斜。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适当向县中倾斜。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方面向县中优秀教师倾斜。鼓励有条件地方建设教师安居房,保障县中教师安心从教。全面提高县中教师能力素养,完善省、市、县分级培训制度,在省级培训名额分配中向县中教师倾斜,深入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一批县中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全员轮训计划,加强对县中校长和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为辅的体制,逐步加大县中的经费投入。县级政府要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县中发展。强化地级以上市财政对县中发展支持和保障力度。科学核定公办普通高中培养成本,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确保县中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到校。鼓励和支持通过各级各类教育基金会、慈善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等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市县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县中历史债务。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改善县中办学条件。对未达到国家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的县中,按“一校一案”原则制订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到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县中标准化建设任务,满足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需要。大力改善县中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加强特色实验教学空间建设,包括学科功能教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教育创客空间、信息技术实验室、劳动技术实践教室等,努力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推进教育宽带网络提速扩容和教学多媒体设备升级换代,系统化建设课程学习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六)合理控制校额班额。各地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化解现有大规模学校,2023年2月前要制定出台大规模学校压减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合理控制新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学校办学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继续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2025年底前,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要全面“清零”。已消除大班额的地方要持续巩固现有成果,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要建立完善学生选课走班制度,防止因学生选课走班而实际出现大班额现象。


(七)推动县中特色发展。各地市要综合考虑区域内经济、社会及人才培养需求,以课程建设为核心和载体,研究制定推进当地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创建一批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综合高中等多种类型特色高中。鼓励和支持各地和高校建立“高中—高校”贯通式人才培养机制,采取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形式建立办学共同体,在课程教材、教学改革、师资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在招生、培养等环节紧密衔接。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形成有地域特色的县中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模式。


(八)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面向县中遴选建设一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构建五育并举的学校课程体系,为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开发提供多样化有选择的课程。鼓励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积极进行普职融通的探索。创新课程组织管理方式,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建立健全选课走班制度、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以及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形成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统筹推进县中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基于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教学实践研究,打造高效课堂。全面推广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教师和学生常态化使用平台资源,推进“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的常态化应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九)加强教科研引领。各级教研部门按标准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建立教研员定点联系县中制度,组织教研员深入县中持续开展教学指导,推动教研员和县中教师形成教研共同体,充分发挥教研对县中教育发展的专业支撑作用。科学规划省级基础教育教研基地项目建设,布点建设一批普通高中省级校本教研基地项目,辐射带动区域内县中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支持县中积极申报并参与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项目。在“南方教研大讲堂”设计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系列主题,在“走进粤东西北教研帮扶”中设计县中专场。各级教研部门要大力推动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通过组织培训活动、搭建推广平台等方式,探索形成有效的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机制,根据县中特点积极创设推广方案,扩大示范效应和受益范围,促进优秀成果在县中的本土化落地应用及创新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各地要依托省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机制,主动加强与高校对接,充分调动高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力量,以提升县中管理水平、加强教研指导和教师培训、提高县中育人质量为重点任务,通过派驻校长教师团队、定期到校指导、组织跟岗挂职锻炼、线上优质资源共享等形式实施托管帮扶,提升县中办学水平。各地要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托管高校在县中校长选配、教师招聘、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和实施条件保障。各地市自行建立市域内结对帮扶关系,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充分发挥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每个以优质普通高中为核心校的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中。



四、组织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地市要高度重视县中发展提升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将县中发展纳入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统筹谋划,认真研究制定县中发展提升实施方案。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普通高中办学管理体制,建立工作机制,出台具体配套政策,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步建立以市为主的普通高中统筹管理体制,建立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配置向县中倾斜机制,逐步缩小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教育差距。全面加强县中党建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加快县中发展提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人才保障。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各地市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发展改革、教育部门要把县中发展纳入县级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开展教育基础薄弱县中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改善办学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县中及时补充教师,完善县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自然资源部门要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县中建设用地需求。


(三)强化督导考核评价。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县中发展提升情况作为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考核内容,并开展常态化跟踪督导,重点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中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情况。对督导评估监测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问责。


(四)大力营造良好环境。各地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深入解读县中发展提升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念,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取得社会理解支持,努力营造县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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