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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所“双一流”高校发布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起来看→

近日,多所高校陆续发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高校的研招政策都有哪些变化和要求呢?一起来看!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开学报到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五、单独考试: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六、报考工商管理125100(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125100(MBA)、工程管理125601(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选择北京理工大学考点(1107)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交费,其他考点按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政策执行。


二、报考点选择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地方考试院、招生单位、考点的具体要求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设计与艺术学院135700设计(专业学位)05方向实验艺术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考点(1107)。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三、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四、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理工大学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计划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相应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9)强军计划考生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为:光电信息工程(085408)、控制工程(085406)、兵器工程(085506)。


(10)除强军计划外,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要求,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在职军官(警官)攻读研究生。


(11)推荐免试生

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复试。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照片、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试


一、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24日。


二、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要求和安排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四、考生须在2024年3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


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学费及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相关精神,所有学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其他


一、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信息发布。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的初试成绩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为保证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到考生,请报名时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有误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理工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四、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为全日制125100工商管理以及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提供宿舍。


说明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特此说明。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100081

学校主页:http://www.bit.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grd.bit.edu.cn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8912286,010-68913781

传真:010-68945112

电子信箱:yjszb bit.edu.cn

微信公众号:BIT_grad_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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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2024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山大学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8000名(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规划等情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6.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参加以下医学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医学临床学科(1002临床医学、1003口腔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医学临床学科(1002临床医学、1003口腔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受授医学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4)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1、2、3、5、6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

员可申请。


4.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1、2、3、5、6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3.经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考生须符合报考院系基于专业培养目标所设定的专业或工作

经验要求。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六)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上述各类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公告公布的相关条件要求,不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中山大学校内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复核。


10.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图像的方式,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将另行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中山大学报考点2024年网上确认信息相关公告。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

要求。


三、初试


(一)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博物馆、药学、中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医学技术、针灸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我校各专业的初试科目设置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初试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三)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复试、调剂及体检


(一)中山大学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校内招生单位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详见校内各招生院系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我校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调剂需求和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剂事宜。


(四)校内各招生院系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院系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院系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九)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一)2024年中山大学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有关人事档案、户口等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上的招生计划是初步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会根据我校各招生院系接收免试生人数和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通过考试方式招收的学科方向及招生计划将视推免生录取等情况进行调整,调整信息将于2023年10月下旬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并及时修改报考专业、方向。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习方式、培养校区(校园)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校园)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为准。


七、学费及奖助金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cat/122,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硕士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三)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更多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请查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的相关内容。


八、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EMBA为2年)。

各学科专业基本学习年限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请考生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了解相关信息。咨询热线:020-84113696、84111686。考生也可登陆报考院(系)的网页或向各招生院系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82.18万平方米。学校正与眉山市合作共建四川大学眉山校区。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20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


一、招生人数


2024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736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96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学位约招3570名,专业学位约招239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招收专业学位。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或者“6”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含联考生)等,实际录取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024年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290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外语国家四级425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及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交验大专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所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所及相关专业要求)。


(四)推免生的报考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具体情况详见《四川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报名地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详见考生网报时选择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


(三)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间截止前将《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到四川大学研招办,否则将不被纳入本计划报考。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仔细查阅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集中在学校优势学科,特别是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以及国家急需发展相关学科专业。仅在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备注有“可招收少干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其余专业报名无效。


面向西藏基层干部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7.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请仔细查阅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集中在学校优势学科,特别是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以及国家急需发展相关学科专业。仅在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备注有“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考,其余专业不可报名。


9.报考强军计划考生的报考点必须选择为5101(四川大学),必须按四川大学规定进行网上确认和考试。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详见《四川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中的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详询各招生单位(四川大学各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信息)。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满足学校和院系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四川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我校采用综合复试,包含专业理论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等,详见复试前各院系所发布的复试公告。


6.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五、体检


体检对象: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体检时间: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通知。


体检医院:四川大学校医院或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如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录取考生于202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国家专项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的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生源质量、招生计划以及学科分布,按学科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466153、85407858

028-85467270(文科),028-85461353(理科),028-85460721(工科),028-85400638(医科)

Email:scuyz 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u.edu.cn/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四川大学各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信息


八、其它说明


1.学费与奖助金:四川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四川省《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见我校研招网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四川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2.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部分专业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若教指委另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各专业学制信息见我校研招网专业目录备注栏。


3.2024年四川大学所有专业不接收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报考。


4.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章程的报考条件及四川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招生单位及相关学科的报考要求,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复试录取、开学报到等各环节均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请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

四川大学研招网

https://yz.scu.edu.cn/

各研究生招生院系所网站

https://yz.scu.edu.cn/contact/yxs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教育部与商务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和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


招生规模和类型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我校不通过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审计专业外,均可招收推免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均为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2024年硕士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因教育部尚未下达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收人数(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视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生源情况、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人数不包含各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uibe.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相关信息。


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不再单列招生简章,请查询我校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各专业招生简章单列,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查询相关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各专业是否接受同等学力身份人员报考以各招生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同等学力身份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毕业、本科结业考生):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除外)。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应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各专业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单位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四)推荐免试硕士生招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根据教育部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所有报名录取工作均在我校推免生招生系统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和网上确认。


考生在报考时须按照相关报考点具体要求完成相关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可登陆研招网、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报考点网站等查看“网报公告”。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网报公告”等要求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完成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网上确认安排:“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部署及我校报考情况安排网上确认,请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外埠考点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确定,逾期不再补办。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在校研究生报考,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提交包含证明工作人员签字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为保证我校及时联系考生,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提醒,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公众号uibeyzb。


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一致。


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准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于2023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yzb uibe.edu.cn。(邮件主题及材料命名格式:2024士兵计划-姓名-身份证号)


准考证发放: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而造成损失。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存。(其他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


考试程序


(一)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我校所有初试科目均不得使用任何类型计算器。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

选择“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埠报考点报名的考生,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指定考场参加初试。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uibe.edu.cn)公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成绩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uibe.edu.cn)将发布通知,由考生自行查询。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安排以我校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通知为准。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录取办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要求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详细说明。


复试前学校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录取。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具体详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复试通知中说明。


我校复试期间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体检: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录取与调剂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4年6月中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等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一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法律(法学)国际仲裁方向、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MPA)、国际中文教育学制为3年。


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查看相关通知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以北京市批复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我校研究生培养实行多维一体的学术奖励资助政策,包括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国内外学术会议资助、国内外联合培养出国资助等,致力于护航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对学生从拟录取后至毕业后半年(中文)或一年(外文)期间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进行分类分级奖励,最高奖励达5万元/篇;国内外学术会议资助为研究生广泛参与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交流、探讨与合作提供不同层级的资助,最高资助至1万元/次,同时辅以学院、导师的相关资助;国内外联合培养出国资助鼓励研究生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积极参与国内外课程培养、联授学位和跨境研究等合作,学校层面提供一次2-3万元不等的资助,研究生院提供1-2万元不等资助,为学生出国境交流提供政策供给与条件保障,打造研究生培养新高地。


其他


(一)2024年我校专业调整情况如下:


新增硕士招生专业:外语学院俄语口译(055104)、统计学院应用数学(070104)、统计学院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具体初试科目请参照相关专业招生专业目录。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贸易学(020206)单独考试(非全日制)停止招生。国际贸易学(020206)(全日制)正常招生。


(二)我校仅在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审计硕士,政府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招收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考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具体请查看各专业招生简章)


(三)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四)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我校不建议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若因此造成相关问题,后果由学生自负。


(六)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七)录取的全日制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调入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按定向协议办理。我校为录取为全日制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八)我校将按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和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考生报名、考试(初试和复试)及录取等各个阶段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公示。


(九)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工作日周一、三、五下午,联系电话:010-64492205;如考生有购买考试相关书籍需求,可咨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十)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未尽之处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

传真号码:010-64495202

学校总机: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 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研招微信公众号:uibeyzb


上海大学


上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上海大学将努力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现设有32个学院。设有101个本科专业,2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2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现有全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双聘院士15人,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海外院士12人;国家级中青年领军人才90人,国家级青年人才76人,艺术类人才10人,省部级中青年领军人才219人,省部级青年人才192人。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本年度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海大学2024年学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mis.shu.edu.cn/ZSJZ/SS/2024/)。


五、招生计划


预计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在2024年2-3月份正式下达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我校2024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0名左右(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名左右。


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按照统考招生和推免招生计划分别公布,是根据2023年录取人数及学校学科发展适当调整后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各专业已接收的推免生人数、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2024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计划数将在推免录取时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拟招收推免生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我校将在推免录取阶段及时更新各专业推免生已录取人数,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便在统考报名阶段做适当选择。


六、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如有特殊情况,部分专业可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做适当延长。


各专业具体学制请参见招生目录。


七、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并通过8门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②同等学力报考需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者有一项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排序前五名)或者有一项地市级(厅级)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排序前五名)。


③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2024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


八、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始、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推免事宜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上海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由于标准化考场座位限制,除本市高校应届生和本市户籍生源外,其他考生须提供2023年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上海社保记录方可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报考我校艺术学(代码为130100,音乐学院培养)、音乐(代码为135200)、美术与书法(代码为135600,01—06研究方向)、设计(代码为135700)、设计学(代码为140300)专业的考生以及所有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此类考生无需提供上海社保记录(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其他省(市)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约为25名,具体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为准。本专项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需符合当年度调剂要求并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将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十、初试


1.初试日期: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局限于参考书目。


十一、复试


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参见复试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shu.edu.cn/)的相关通知。


我校将在国家A类地区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当年招生规模、考生生源、师资和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按照不低于120%的复试比例划定我校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十二、调剂


根据当年度考生报考情况,我校个别专业可能会有调剂需求,请考生在复试阶段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专业,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我校相关工作办法,通过“研招网”开展调剂工作。


十三、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我校将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十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五、学费及奖助


1.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财务处网站(https://cwc.shu.edu.cn/)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2.奖、助学金标准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3.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除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我校还设有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多种特种奖学金及相关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三助”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十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我校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七、其他说明


1.上海大学学校代码:10280。


2.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


3.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4.定向就业考生在读期间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定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


6.对于考生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只能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如网报中未找到毕业院校信息,考生须在“毕业院校”一栏选择“其他”,然后手工输入原学校名称。因网报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7.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我校将在接收推免生录取阶段及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接收的推免生人数,请参加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密切关注以便及时调整报考学校和报考专业。


8.我校自2020年起,在全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博士生招收计划的20%。


9.选择上海大学考点(考点代码:3112)的考生,网上确认前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考试报名流程和时间。


10.复试时将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材料将在2024年复试前另行公布。


11.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新生入学3个月内须接受资格复查,未按规定参加学校入学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13.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


14.我校个别专业如有缺额需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


15.我校内部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禁止在校生参与考研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法违规活动,也不会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辅导培训和组织活动;同时,我校不会向社会泄露考生个人信息,请广大考生提高认识,切莫相信任何非官方发布的信息。我校不提供历年考研试卷,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自命题科目和复试科目不局限于所列参考书目。


16.对于报考我校艺术类研究生的考生,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含有技能型考试的专业,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小组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


17.我校理工科部分专业(仅限学术学位硕士)与中国科学院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生录取后为上海大学学籍,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所有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学制均为3年,具体招生简章详见联合培养院所招生目录。


18.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八、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学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联系部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宝山校区A楼611)

电话号码:(021)66133763/66134020

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邮箱:yzb oa.shu.edu.cn

微信公众号:shu-yz(上海大学研招)



来源:各高校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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